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 京政发〔2025〕20号

发布者:甘向阳发布时间:2025-10-13浏览次数:10


 

内容来自首都之窗 2025080415:32北京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本市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公布如下: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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