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及校内居民: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北京市对不符合新规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简称超标车)核发过临时标识(橙色临牌),并设置了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2021年11月1日起超标车上路,将被依法扣留、处罚。
届时,学校将同步严格落实《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严禁超标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内任何区域行驶。同时,我处将同步启动电动自行车、燃油摩托车校内通行证的年审更新工作,届时所有需要进校的电动自行车、燃油摩托车均须重新办理校内通行证(办理日期另行通知),无校内通行证车辆将禁止入校。
凡符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并重新办理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可由北门入校,将车辆停放至北门附近指定停放区后,步行至目的地;或由南门入校,沿白杨南道向东行驶,将车辆停放操场东、西两侧划定的自行车停放区以及家属区指定停放区域后,步行至目的地。同时,为营造平安校园环境,巩固无车化校园成果,学校将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划定禁行区域(主要集中在教学区域周边),禁行区内不得行驶、停放,一旦发现将做锁车、扣车处理,请广大师生、居民理解配合。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1年10月25日
附:校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禁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