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携运出校手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03浏览次数:363

①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非动车及人员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持有校内单位开具的《物品出门条》,《物品出门条》在保卫部(处)网页“表格下载打印。《物品出门条》须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并盖章。

②携带物品出校门要主动向执勤保门卫安员出示《物品出门条》,配合执勤保安员对所携带物品进行检查核对;执勤保安员在核对无误后,做好登记,收回《物品出门条》以备查验。

③凡是携带校内物品出校门没有《物品出门条》的,一律不准将所携物品带出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