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校电动车、摩托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孟瑶发布时间:2020-09-11浏览次数:207

   根据2019年12月《中国传媒大学电动车和摩托车管理办法(试行)》(中传保卫字〔2019〕301号)《关于电动车、摩托车统计和发放车辆通行证的通知》《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师生及家属区居民入校相关要求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对我校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办理以及车辆行驶、停放等管理要求重申如下:

  一、通行证办理

   按照《关于电动车、摩托车统计和发放车辆通行证的通知》要求,学校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燃油摩托车校园通行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自截止日期起,在校学生购买电动车,不再给予办理通行证。如有通行证遗失、损坏等情形需要重新补办的,提供情况说明,注明原办证车号,由学院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保卫处校园秩序管理科审批补办。

   教职工通勤上班需要,须按照《关于电动车、摩托车统计和发放车辆通行证的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南门车辆管理办公室,申请领取车辆通行证。

   未按要求安装校内车辆通行证的电动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学校及宿舍区。

  二、停放区域

   燃油摩托车严禁穿行校园。燃油摩托车入校后须停放南门、北门两侧停车区域,亦可停放家属区(家属区专用通道进出)。

  三、行车路线

   电动自行车禁止穿行梧桐大道、银杏大道、博学楼(48号楼)楼前广场和图书馆前广场区域(后勤保障车辆除外)。除上述区域外,入校车辆可停放南、北门两侧及其他自行车划线停车区域。如需从南校区穿行学校,可从体育场西路绕行至17号楼门洞驶出,经过白杨大道北1号岗或者北2号岗进入北校区。

  四、车辆管理

   进出校园各类车辆须自觉接受安保人员的询查和管理。若违反规定,安保人员有权拦阻相关车辆出入校园。为消除火灾隐患,严禁在办公室、宿舍内为电动车充电。  

  如有问题,请致电车辆管理办公室6578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