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者:甘向阳发布时间:2019-04-29浏览次数:931


      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2019年5月1日后,未悬挂临时标识或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交管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我校自5月6日起,将禁止未悬挂临时标识或号牌的电动车进入校园行驶。我校电动车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发布,敬请关注。


      特此通知!




中国传媒大学保卫处


2019年4月26日